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

知識的分類架構、創造、移轉與分享


 一、知識的分類架構:
分類準則
知識的類別
抽象程度
理論知識(Theoretical Knowledge)vs.實務知識(Practical Knowledge)
可呈現的程度
內隱知識vs.外顯知識
•         認知內隱
•         技巧內隱
儲存的單位
員工個人知識vs.組織知識
現象的瞭解及利用的目的
描述性知識:Know-what
程序性知識:Know-how
因果性知識:Know-why
情境性知識:Know-when
關係性知識:Know-with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ytnIpBCLFRmBkKm1Uf6qc48-/article?mid=293

二、知識的創造

知識創造是指個人經由學習訓練、個人的創意或直覺,以及相互的討論所產生新的個人內隱與外顯的知識與技能。(知識管理,林清東)

三、知識的移轉

當知識接收者認知到缺乏某種知識時,經由與知識來源者間的互動,透過各種媒介以取得所需之知識,並加以吸收、應用、發展與創新,並融入核心日常工作中的過程稱為知識移轉(Gilbert & Cordey-Hayes,1996;O’Dell &Grayson,1998; 胡瑋珊,民87)
四、知識的分享
知識分享,是指個人或團隊在組織內或跨組織間,彼此透過各種管道(例如討論、會議網路、知識庫)交換、討論知識,其目的在透過知識的交流,擴大知識的利用價值並產生知識的綜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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